曲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修改《曲阜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的通知
曲政辦發〔2025〕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
按照《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過對《曲阜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曲政辦發〔2020〕2號)評估,決定對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具體情況如下:
一、將“一、指導思想”修改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畜牧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按照‘控制總量、合理布局、防治結合、減少污染’的總體要求,科學規劃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優化畜禽養殖業生產布局,開展畜禽養殖污染綜合防治,促進畜牧業生產與生態環境保護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三、劃定依據”中增加“《山東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
三、根據《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第三條對四(一)進行修改。
四、刪除三(七)、四(二)5、附件5、附件6。
五、對部分條文順序和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六、有效期調整為2030年2月9日。
七、統一登記號調整為QFDR-2025-0020001。
修改的內容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曲阜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根據《曲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改〈曲阜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的通知》修改)
曲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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