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衛生健康局2025年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監督檢查方案
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之一,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省、市衛生監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為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對集中式供水單位和涉水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覆蓋率要達到100%,加強二次供水、現制現售水單位的監督檢查。通過開展供水單位監督檢查,強化供水單位各項衛生安全措施落實,及時發現和消除飲用水衛生安全隱患,嚴肅查處各類危害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強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監督抽檢,嚴肅查處供水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的行為;加強涉水產品衛生安全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涉水產品行為,維護涉水產品市場秩序。
二、檢查范圍
全市城市集中式供水、農村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現制現售水、涉水產品生產企業。
三、工作內容
(一)對集中式供水單位(包括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自建設施供水和農村集中式供水),重點檢查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水源衛生防護狀況、水質消毒設施配置及運轉情況、涉水產品索證情況、供、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水質自檢開展及上報情況;對全部城市集中式供水單位、農村設計日供水千噸以上集中式供水單位以及農村設計日供水百噸以上千噸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單位開展出廠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檢測。
(二)對二次供水單位,以使用蓄水池或水箱的二次供水設施為重點,檢查設施衛生防護及定期清洗消毒情況、供水人員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水質定期檢測情況。對轄區內二次供水單位現場開展二次供水設施出水水質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和消毒劑余量檢測,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增測微生物指標。
(三)對現制現售水單位,以城市居民小區為重點,檢查用于現場制作飲用水水源、水質處理器(包括現制現售飲用水自動售水機)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及產品名稱、型號和標簽(說明書)中主要技術參數是否與許可批件相一致,檢查水質處理器衛生防護及濾膜、濾芯定期更換情況、供水人員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情況、水質自檢情況。凡監督檢查發現水質處理器無涉水產品衛生許可批件的,應依法予以立案處罰;產品標簽(說明書)中主要技術參數與衛生許可批件不符的,應當責令整改。
(四)對轄區涉水產品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的涉水產品是否取得有效的衛生許可批件,生產企業的生產原料是否有以次充好、回收廢料和工業下腳料,產品標簽說明書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工作安排
按照要求,我市飲用水衛生安全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壓茬推進: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0日-6月10日)。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各種方式開展廣泛宣傳,做好衛生監督員、協管員動員和培訓工作。
(二)檢查實施階段(6月11日-11月30日)。按照生活飲用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本方案要求,對轄區內供水單位和涉水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地毯式監督檢查、采樣檢測,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查處違法行為。
(三)總結工作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對“飲用水衛生安全整治行動”工作開展的成效進行總結,及時填報被監督單位經常性監督和衛生監督監測信息。
五、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領導。從相關科室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專門隊伍,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情況調度、督促檢查、總結評估等具體工作。要采取得力措施從人員、車輛、物資方面保證“行動”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各種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飲用水和涉水產品相關衛生要求和知識,提高全社會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和知識水平,形成全社會重視飲用水衛生安全的濃厚氛圍。要建立違法違規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各種飲用水和涉水產品違法行為,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受理、查處機制,曝光典型案件。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及時通報信息。
(三)確保取得實效。我市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嚴肅查處;按照《山東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達到一般情形以上的原則上要立案查處,并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布,擴大影響、震懾違法。
曲阜市衛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