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廳修訂印發了《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與過程
重點研發計劃是省級科技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范重點研發計劃管理,省科技廳充分借鑒國家部委和先進省市經驗做法,對原《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管理辦法》(魯科字〔2023〕3號)進行了修訂,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管理辦法》。
二、總體考慮
《管理辦法》修訂過程中重點把握以下四點:
一是集成改革成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借鑒國家部委以及先進省份經驗做法,對近年來我廳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取得的實踐成果進行了全面梳理總結,形成制度化安排。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問題,進一步細化了指南編制、項目評審、重大事項上報、過程事項調整等項目管理全過程各環節的工作要求。
三是堅持績效導向。強化項目年度績效評價、中期檢查等結果的應用。細化驗收評價等次,明確評價標準,注重標志性重大創新成果產出,嚴把項目驗收關。
四是營造良好生態。強化項目成果管理,建立成果轉化應用機制。加強項目監督評估力度,實行結果分類應用,著力營造獎懲分明、寬容失敗的良好創新生態。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8章45條,主要包括:
(一)總則。闡述了重點研發計劃的定義,明確了計劃組成、組織方式、實施原則等內容。
(二)組織管理與職責。本章為新增內容,細化了省科技廳、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管理機構的職責分工。
(三)項目申報與立項。明確了項目通知(指南)形成機制,以及項目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員應具備的條件,并對評審專家和評審內容提出了具體要求。
(四)組織實施和過程管理。明確了項目合同書簽訂、項目統籌協調和資金管理、年度績效評價、中期檢查、重大事項上報、項目調整、項目撤銷或終止等內容。
(五)綜合績效評價(驗收)。明確項目驗收評價實行驗收考核指標和績效評價指標分類評價。綜合績效評價等級調整為四級,并細化了各級評價標準和分別對應的驗收結論。新增了項目保密制度相關內容。
(六)成果管理與評價應用。本章為新增內容,進一步明確了項目成果的管理要求,明確了項目撤銷、終止、未通過驗收等情形的處理措施。
(七)監督管理。明確了監督評估機制,強化監督評估結果運用,建立創新激勵、容錯免責、責任追究機制。
(八)附則。明確了管理辦法的執行要求、政策解讀、實施期限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