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曲阜市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審核辦法(試行)》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擬任曲阜市吳村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負責人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
1.吳海波,男,漢族,1986年02月出生,專科學歷,現任曲阜崇儒教育培訓學校校長,擬任曲阜市吳村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會長。
2.王佃生,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專科學歷,現任曲阜市吳村鎮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理事長,擬任曲阜市吳村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副會長。
3.徐婷婷,女,漢族,1988年07出生,專科學歷,現任曲阜崇儒教育培訓學校副校長,擬任曲阜市吳村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秘書長。
對上述擬任職人選如有情況和問題,可在公示期內反映。
受理單位:曲阜市吳村鎮委員會
電 話:0537-4581088
郵 箱:qfswczdzb@ji.shandong.cn
曲阜市吳村鎮人民政府
2025年8 月 1 日
附:根據《曲阜市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審核辦法(試行)》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社會組織負責人:
(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 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三) 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未滿5年;
(四) 在被撤銷登記或者被取締的社會組織擔任負責人,自該組織被撤銷登記或者被取締之日未滿5年;
(五)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六) 不符合國家公職人員在社會組織兼職任職有關政策規定的。
曲阜市吳村鎮人民政府關于同意作為曲阜市吳村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業務主管單位的批復.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