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訓儉示康》是北宋政治家司馬光的重要著述,集中體現其治家思想。司馬光的治家之道,以“禮”為綱,規范人倫秩序;以“德”為本,厚植傳承底蘊;以“儉”養廉,抵御物欲侵蝕;以“公”去偏,凝聚家族人心;以“教”傳家,涵養清正家風,體現了中國古代傳統社會的齊家思想,具有豐富的教育智慧和文化價值。
以禮立規。司馬光將禮視為治家準則,主張通過禮來規范家庭成員的行為,構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倫理體系。他在《家范》中明示“夫治家莫如禮”,強調治家必須以禮為先。在司馬光看來,禮不僅是個人修養的基石、家庭和睦的紐帶,更是國家安定有序的保障。他在《資治通鑒》中對禮的作用進行了闡述,“禮之為物大矣!用之于身,則動靜有法而百行備焉;用之于家,則內外有別而九族睦焉;用之于鄉,則長幼有倫而俗化美焉;用之于國,則君臣有敘而政治成焉;用之于天下,則諸侯順服而紀綱正焉”。司馬光不僅奉行以禮治家的理念,還以身作則恪守禮法。《宋史》中稱他“孝友忠信,恭儉正直,居處有法,動作有禮”。這種持身以正的風范,也使他獲得了世人的尊重和信賴。
以德貽世。司馬光提出遺德不遺財的治家理念,他在《家范》中強調“昔者圣人遺子孫以德以禮,賢人遺子孫以廉以儉”。在他看來,比起多積錢財給子孫,傳承高尚品德與端正家風更為重要,通過培養子孫自立自強的品格,才能使家族長久興盛。當宋英宗將宋仁宗價值百余萬的遺物賞賜群臣時,司馬光率領同僚3次上書勸諫,最終“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金以遣舅氏”,自己分文未取。他還以歷史為鏡,在《家范》中引用楊震“使后世稱為清白吏子孫,以此遺之,不亦厚乎”的訓言,彰顯德行傳承的厚重價值;同時詳述西漢大臣疏廣散金的典故,及其“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的深刻見解,闡明遺德遠比遺財更能護佑家族長久。
以儉抑奢。“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是司馬光提出的治家警示,也是其以儉治家理念的凝練表達。司馬光提倡“儉”,絕非是對物資匱乏的妥協,而是基于對“儉”重要性認識的主動選擇,他認為“夫儉則寡欲,君子寡欲,則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司馬光深刻指出奢侈的危害:“侈則多欲。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敗家喪身;是以居官必賄,居鄉必盜。”司馬光還以“眾人皆以奢靡為榮,吾心獨以儉素為美”之語,表明自己對儉樸生活方式的堅定追求。他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好友范鎮探訪他時,只見其家中除了圖書別無他物,床上被褥破舊,于是特意贈其新被。司馬光臨終時,家貧如洗,只有枕間《役書》一卷。這種對節儉的言傳身教成效顯著,其子司馬康“為人廉潔,口不言財”,連皇帝賞賜都堅辭不受,被史家贊為“濟美象賢”。
以公克偏。在《家范》中,司馬光指出“夫怨之所生,生于自私及有厚薄也”,認為偏私是產生嫌隙怨憤、造成家族不睦的根源。為解決這一治家難題,司馬光翻閱史書,發現累世同居的大家族皆因公平而和睦。于是他提出了同居共財的家族模式,主張“善為家者,盡其所有而均之”,認為唯有平均分配財產,才能契合孔子所說的“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才能實現家族和睦共榮。司馬光在對待子女的教育問題上,主張男女一視同仁皆需受教。在《家范》中,他明確提出:“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并以古代賢女為例,強調女子知禮義、守禮法、有才學,同樣能名垂后世、被人稱頌。這種對女性教育的重視,體現了其超越時代的見識。
以教正愛。司馬光將教育視為維系家族延續的重要依托,強調對子女要愛而知教。在《家范》中,他明確提出“夫愛之,當教之使成人”,并深刻剖析溺愛不教的嚴重危害,“使淪于不肖,陷于大惡,入于刑辟,歸于亂亡”。在司馬光看來,對子女真正的愛不是無底線的縱容,而是通過教育立規矩、正方向,最終導向成人成才的正道。司馬光還提出及早教育的原則,針對某些父母認為等孩子長大后再教不遲的錯誤觀點,他以“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的教育規律予以駁斥,并指出“是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韁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以生動的比喻闡明了及早教育的重要性。
作者:郭婷 中共曲阜市委黨校教務科副科長,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