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廳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現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為深入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效能提升專項行動,加快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關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魯政辦字〔2024〕148號)等決策部署,省科技廳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工作指引》,旨在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機制,營造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寬容失誤、敢于擔當的良好氛圍,充分激發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提升人才引領發展效能。
二、主要內容
《工作指引》主要分為總則、盡職要求、免責情形、免責認定、附則等五個部分,共19條。
(一)總則。明確制定依據、目的、適用主體等,明確提出按照“三個區分開來”的原則,實行審慎包容監管,支持職務科技成果合法、合規、安心轉化。
(二)盡職要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結合成果轉化單位多年實踐經驗,明確成果轉化單位領導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盡職事項,做到履職盡責有章可依。
(三)免責情形。明確在勤勉盡職的前提下,在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成果轉化單位及其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免責情形,提出成果轉化單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相關人員不得免責情形。
(四)免責認定。明確成果轉化單位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內部認定制度和規范流程,建立單位內部多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對管理權限范圍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開展盡職免責認定。提出有關職能部門有明顯疑問或較大異議的,可轉省科技廳認定,省科技廳會同擬認定單位的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出具認定意見。
(五)附則。明確《工作指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試行兩年。
相關政策:關于印發《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